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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郑楠原系某企业保卫科工作人员,后被借调到林州市公安局某分局治安科工作。2005年2月期间,郑楠受指派与民警杨某等人查办一起奸淫幼女案。郑楠参与了传唤、抓捕、审讯等工作,具有侦查职责。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对汪某进行传唤后,明知汪某为犯罪嫌疑人,在接受汪某的父母宴请及2700元财物之后,郑楠放弃了对汪某的抓捕,亦未向治安科领导汇报,致使汪某一年多不能归案。郑楠的行为构成:()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包庇罪。徇私枉法罪。玩忽职守罪。

问题:

[单选] 王某在担任某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室副主任期间,负责某在建大街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李某分包了在建大街工程中的大型购物中心钢结构安装工作,在施工期间,王某只是阅读了李某等人呈报的钢结构安装工作安全报告,未到现场进行过任何检查活动。李某的施工队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脚手架坍塌,致使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卫措施的施工工人陈某和马某坠地死亡。王某的行为:()

构成滥用职权罪。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王某对此不负责任,不构成犯罪。构成玩忽职守罪。对王某应当予以行政处分。

问题:

[单选] 甲在担任某市商业网点管理办公室主任期间,违反有关网点资金专款专用的规定,擅自将网点资金620万元出借给美达实业有限公司。期间,美达实业有限公司先后归还360万元,尚有260万元未归还。在出借的过程中,甲未谋取任何个人利益。甲的行为构成:()

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未谋取任何个人利益,不构成犯罪。

问题:

[单选] 刘某与陈某、王某预谋,为涉嫌贩卖毒品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戴某做虚假传染病鉴定,以达到取保候审的目的。刘某向陈某行贿现金1500元后,陈某为其违规出具了戴某患有乙型病毒性肝炎,具有传染性的刑事诉讼医学鉴定书。同年刘某在向公安局政委汇报戴某一案时,就犯罪事实部分作了虚假汇报,导致犯罪嫌疑人戴某于当日被取保候审,影响了案件的正常诉讼。刘某的行为构成:()

不构成犯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

问题:

[单选] 在某地林场,李某无端用刀子将高某扎伤,驻林场派出所民警王某接警后,把李某带至派出所,在取证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认真寻找被害人,事后也不及时对该案调查取证。致使李某未能得到及时处理至今在逃,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王某的行为构成:()

徇私枉法罪。玩忽职守罪。不构成犯罪。私放在押人员罪。

问题:

[多选] 在某市2005年中考命题工作开始前,8所学校的有关人员先后找到王晓琪打听2005年中考政治考试内容,王晓琪向上述人员分别讲了十个题目,并接受上述人员吃请和收受所送现金3200元及茶叶等物品。2005年5月20日下午,王晓琪接到参加中考命题的通知。在命题过程中,王晓琪违反市教育局有关命题时应回避自己在考试辅导中用过的原题的规定,将自己上述透露的内容编排进了这次中考政治考试试卷中,造成2005年该市中考政治试题在考前大范围泄露,考生中考政治成绩作废。关于王晓琪实施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辅导在前,命题在后,不构成犯罪。造成当年考生中考政治成绩作废,属于"情节严重"。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打听考试内容的人构成了共同犯罪。

问题:

[多选] 下列有关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构成本罪。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在客观上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本罪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按本罪从重处罚。

问题:

[多选] 下列关于徇私枉法罪和伪证罪的区别的说法正确的是:()

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伪证罪的主体是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和记录人。徇私枉法罪客观上表现为利用司法职务之便,伪证罪则无利用司法职务之便的行为特征。徇私枉法罪是一种滥用司法职权的行为,伪证罪则是一种妨害司法活动的行为。徇私枉法罪主要以作为的方式枉法行为,伪证罪主要以不作为的方式妨害侦查、起诉和审判活动。

问题:

[多选] 下列哪些情形应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论处?()

甲采用密码破解手段,非法进入国家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国家机密。乙因与单位领导存在矛盾,即擅自对单位在计算机中存储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修改操作,给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造成严重的混乱。丙通过破解密码的手段,进入某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为其朋友的银行卡增加存款额10万元。丁为了显示自己在计算机技术方面的本事,设计出一种计算机病毒,并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后果。

问题:

[多选] 正确的说法有哪几项?()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后故意向他人泄露国家秘密的,可以按照处理牵连犯的原则处罚。行为人滥用职权以妨害作证或者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为手段而徇私枉法,其手段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牵连犯的处理原则,从一重罪即徇私枉法罪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其手段行为又触犯了刑讯逼供罪或者暴力取证罪的,应从一重罪即徇私枉法罪处罚。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如果仅就附带民事部分作出枉法裁判,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