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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郑楠原系某企业保卫科工作人员,后被借调到林州市公安局某分局治安科工作。2005年2月期间,郑楠受指派与民警杨某等人查办一起奸淫幼女案。郑楠参与了传唤、抓捕、审讯等工作,具有侦查职责。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对汪某进行传唤后,明知汪某为犯罪嫌疑人,在接受汪某的父母宴请及2700元财物之后,郑楠放弃了对汪某的抓捕,亦未向治安科领导汇报,致使汪某一年多不能归案。郑楠的行为构成:()

A .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B . 包庇罪
C . 徇私枉法罪
D . 玩忽职守罪

施工总平面图的设计步骤是()。 设置项目人员办公室。 设置工程占地围墙。 设置工程质量检测室。 设置大门,引入场外道路。 甲在担任某市商业网点管理办公室主任期间,违反有关网点资金专款专用的规定,擅自将网点资金620万元出借给美达实业有限公司。期间,美达实业有限公司先后归还360万元,尚有260万元未归还。在出借的过程中,甲未谋取任何个人利益。甲的行为构成:() 挪用公款罪。 滥用职权罪。 玩忽职守罪。 未谋取任何个人利益,不构成犯罪。 王某在担任某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室副主任期间,负责某在建大街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李某分包了在建大街工程中的大型购物中心钢结构安装工作,在施工期间,王某只是阅读了李某等人呈报的钢结构安装工作安全报告,未到现场进行过任何检查活动。李某的施工队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脚手架坍塌,致使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卫措施的施工工人陈某和马某坠地死亡。王某的行为:() 构成滥用职权罪。 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王某对此不负责任,不构成犯罪。 构成玩忽职守罪。 对王某应当予以行政处分。 发包人可以提出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张的情形有()。 已经施工完毕的基础工程质量不合格,但承包人拒绝返工进行修复。 承包人承诺的管理人员迟迟不能到位。 工程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竣工,经发包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施工完毕。 承包人明确提出由于资金困乏不能按照约定垫资施工,为此而停工。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将承包范围内门窗工程分包给某安装公司施工。 被告人:吴某,男,31岁,原系某通讯社编辑。 被告人:马某,女,29岁,原系某杂志社编辑,被告人吴某之妻。 1992年3月,被告人吴某与前来北京采访第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的香港×报记者梁某相识,梁为了获取中共十四大的报告稿,唆使吴某进行搜集。同年10月4日上午,吴某利用工作之便,将在单位有关人员内部传阅的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的报告》送审稿(绝密版)私自复印一份,携带回家。 当日下午,吴某指使被告人马某按事先约定的地点将该"报告"非法提供给梁某。尔后,梁某使用私自安装的传真机将此"报告"全文传回香港×报报社。10月5日,香港×报全文刊登了这个"报告"。10月21日,梁某与马某、吴某在约定地点见面,梁付给吴某人民币外汇兑换券5000元。案发后,吴某、马某的认罪态度较好,所得的赃款已被查获。 问题: 郑楠原系某企业保卫科工作人员,后被借调到林州市公安局某分局治安科工作。2005年2月期间,郑楠受指派与民警杨某等人查办一起奸淫幼女案。郑楠参与了传唤、抓捕、审讯等工作,具有侦查职责。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对汪某进行传唤后,明知汪某为犯罪嫌疑人,在接受汪某的父母宴请及2700元财物之后,郑楠放弃了对汪某的抓捕,亦未向治安科领导汇报,致使汪某一年多不能归案。郑楠的行为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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