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甲将电脑赠与他人
B . 乙将课本烧毁
C . 丙的电视机被他人善意取得
D . 丁的戒指被丢入大海
E . 戊将电扇借与他人
●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物权变动的意义、原因。物权的消灭,即物权与特定的主体相分离,包括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绝对消灭,是指物权不但与原权利人相分离,而且在客观上不复存在。相对消灭,是指物权虽与原权利人相分离,但客观上并未失其存在,而是与新的权利人相结合。例如,所有权转让。通常所谓物权的消灭,如无特别限定,仅指物权的绝对消灭。 【该题针对“物权变动的意义、原因”知识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