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题库>物权法律制度题库

问题:

[多选] 下列选项中,可导致物权绝对消灭的情形有()

A . 甲将电脑赠与他人
B . 乙将课本烧毁
C . 丙的电视机被他人善意取得
D . 丁的戒指被丢入大海
E . 戊将电扇借与他人

一般来说,中国私人讲学的书院兴起于()时期。 唐。 北宋。 南宋。 明。 “一通三防”的内容是什么? 王敏英语考试得了90分,她将原因归结为自己持久努力的结果,这种归因是() 可控的。 不可控的。 稳定的。 内部的。 外部的。 采掘工作必须坚持的探放水原则是什么? 对运行中的电力电缆终端头的防污措施有()。 有针对性的清扫;。 加装增爬裙;。 提高外绝缘的泄漏比距;。 增涂碳化硅树脂涂料。。 下列选项中,可导致物权绝对消灭的情形有()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物权变动的意义、原因。物权的消灭,即物权与特定的主体相分离,包括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绝对消灭,是指物权不但与原权利人相分离,而且在客观上不复存在。相对消灭,是指物权虽与原权利人相分离,但客观上并未失其存在,而是与新的权利人相结合。例如,所有权转让。通常所谓物权的消灭,如无特别限定,仅指物权的绝对消灭。 【该题针对“物权变动的意义、原因”知识点进行考核】

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