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携带老虎钳等作案工具窜至石狮市某炮兵连3号阵地坑道内,盗走正在使用的军事通信电缆15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800元。吴某的行为构成:() 破坏军事通信罪。 破坏军事设施罪。 盗窃罪。 盗窃罪与破坏军事设施罪并罚。
属措施项目中的总价措施项目的有()。 安全文明施工。 二次搬运费。 大型机械租赁费。 冬雨期施工。 已完成工程及设备保护。
2005年4月至9月间,赖某为牟取私利,先后两次以2000元的价格从河南省驻马店市购买了伪造的革命伤残军人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证、军车车辆驾驶证、军车行车执照等证件共20本,并以500至800元的价格卖出,获得赃款3500元。赖某的行为构成:() 买卖武装部队证件罪。 非法买卖军用标志罪。 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
下列哪些情形不属于法条竞合?()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与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招摇撞骗罪。 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与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2003年9月28日零时许,唐某在河南省某大桥南东河堤用钢锯、钳子将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在此铺设已断开的通信电缆割成小截,盗走120米,价值7500元,随后,在大桥南引桥西边,将市政设施管理处正在铺设的路灯电缆割断盗走40米,价值980元。唐某的行为构成:() 唐某的行为只构成盗窃罪破坏交通设施罪。 唐某的犯罪行为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和盗窃罪、妨害公务罪。 唐某的犯罪行为构成破坏军事通信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 唐某的犯罪行为构成破坏军事通信罪和盗窃罪,实行并罚。
下列各罪中只有单位可以构成的犯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