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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保姆范小冰在用轮椅推张大爷外出散步时,为躲避突然呼啸而过的车辆不小心将行人赵某撞到,赵某所带笔记本电脑也受到损害。张大爷差点从轮椅上掉下来,心脏病发作。范小冰自己的手指也被夹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赵某的损失应由范小冰赔偿
B . 赵某的损失应由张大爷赔偿
C . 张大爷因心脏病发作而支付的医药费不应由范小冰赔偿
D . 范小冰手指受伤的损失自己承担,张大爷补偿

甲因图便宜,向乙购买了一辆报废车,甲在驾驶该车行驶过程中,致丙受害,丙花去医药费2000元。就该买卖合同及责任承担,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乙应向甲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丙可向甲主张侵权责任。 丙可向乙主张侵权责任。 丙可向甲、乙主张连带责任。 甲为患者,在医院输血过程中,因血浆含有病毒,导致甲感染艾滋病毒,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医院对甲的损害应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血浆提供商对甲的损害应承担无过错责任。 医院和血浆提供商对甲的损害应承担连带责任。 医院对甲的损害不承担责任。 孕妇李某怀孕9个月时突然肚子剧痛,遂在其夫肖某(事实上只是同居的朋友关系)的陪同下前往北京某医院就诊。经检查,医院决定立即为李某做剖宫产手术。但肖某坚决反对并拒绝在手术知情书上签字,声称后果自负。医院无奈决定立即手术。但此时李某病情加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父母以医院未核实肖某身份存在过失为由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医院应对李某死亡承担无过错责任。 如果医院不能证明不存在过错则应对李某死亡承担责任。 医院需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应判决医院给予李某父母一定的经济帮助。 1996年春,某市举办了春季名贵花展。甲约女友乙前去参观。两人说说笑笑未注意门前挂有“展览之花,严禁采摘”的牌子。在走到一盆花前,乙停下来对甲说:“这花真好看,你摘一朵给我。”甲上前采摘,因用力过重,造成花根松动,导致该盆花死亡。同时,甲因突然转身与正在身后参观花展的丙相撞,造成丙眼镜摔碎。该盆名花为丁所有,丁为此损失500元。丙的镜片损失共计300元。现丁、丙想提起诉讼。问:在丁提起的诉讼中,应当以谁为被告?(  ) 只能以甲为被告。 只能以乙为被告。 应当以甲和乙为共同被告。 既可以单独以甲也可以单独以乙为被告。 徐某死后留有遗产100万元。徐某立有遗嘱,将价值50万元的房产留给女儿,将价值10万元的汽车留给侄子。遗嘱未处分的剩余40万元存款由妻子刘某与女儿按照法定继承各分得一半。遗产处理完毕后,张某通知刘某等人,徐某死亡前l年向其借款,本息累计70万元至今未还。经查,张某所言属实,此借款系徐某个人债务。女儿应向张某偿还多少钱?(  ) 20万元。 40万元。 45万元。 50万元。 保姆范小冰在用轮椅推张大爷外出散步时,为躲避突然呼啸而过的车辆不小心将行人赵某撞到,赵某所带笔记本电脑也受到损害。张大爷差点从轮椅上掉下来,心脏病发作。范小冰自己的手指也被夹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B[解析]范小冰与张大爷间是个人劳务关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5条的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A项错误,B项正确。至于C项,要看范小冰与张大爷间在形成个人劳务关系时的约定如何,如果本题中出现的情形属于他们约定的提供劳务一方的免责事由,则范小冰不承担责任,否则就要承担。C项表述片面。本题中张大爷对于范小冰手指受伤不存在任何过错,所以不应承担责任,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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