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上使用的姓名。
储蓄机构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或者(),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储蓄所内工作人员之间交接时要当面点收清楚,并在()上详细记录、签章。
因违反《储蓄管理条例》受到处罚的,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当事人可以依照()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照()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
储蓄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侵犯储户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储蓄所撤并时,交接双方要会同进行()、账款、账实、账据、账表的全面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