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原则中,()来源于古罗马,近代资产阶级国家最初将它作为债务履行的原则,后来逐渐扩展到适用于债权行使乃至一切民事权利的行使和民事义务的履行。 等价有偿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民法的()主要适用于作为商品交换法律形式的合同关系。 等价有偿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民法的等价有偿原则的具体要求不包括()。 双方的利益和负担应当大体相当,即等价。 民事主体的权益受到损害,致害方应当给予相当的补偿。 民事主体从其他民事主体处取得利益,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以外,均应当支付一定的代价。 任何人应当充分尊重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加害于他人。
关于民法的自愿原则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当事人有依法进行某种活动或者不进行某种活动的自由,他人无权干涉。 当事人有选择行为相对人、行为内容与行为方式的自由。 当事人有权约定纠纷的解决条款,明确纠纷发生后的解决办法。 双方的利益和负担应当大体相当,即等价。
所谓(),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充分根据自己的内心意愿,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固有的,以()为客体,为维护主体的独立人格所必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