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库>考研试题
2017年青海大学农牧学院915农业经济学考研强化模拟题
一、简答题
1. 零售业态的含义是什么? 有哪些因素影响着零售业态? 你认为最重要的因素有哪些?
【答案】(1)零售业态的定义
零售业态是指零售企业为满足不同的消费者需求而形成的不同经营形态。零售业态由目标顾客、商品结构、服务方式、店铺环境、价格策略等因素构成。
(2)影响零售业态供给与需求的因素
①影响零售业态供给的因素
a. 政策动因和政策激励
b. 零售业态及零售企业间的竞争
中零售企业间的竞争,决定着市场进入的难易程度,决定着零售企业的市场定位,左右零售企业市场战略与策略制定。
c. 零售经营管理技术
在社会技术水平和产业链构建方式既定时,零售经营管理技术水平的高低通过零售企业运营成本影响零售业态供给。
d. 社会技术水平
零售业态经营管理水平一定时,社会技术水平决定零售业态提供某种服务水平所需的零售价格水平,决定着零售业态提供某种服务所需的成本费用水平。
e. 产业链构建方式
产业链构建方式以产业链纵向关系体现(如纵向一体化关系、合约关系等),供应商、零售商及零售企业特征(如供应商规模及零售企业的规模)是决定二者间交易费用的重要因素,也就决定了二者间的交易方式一一产业链构建方式。产业链构建方式决定产品的流通费用,从而影响零售业态运营成本、流通速度。
②影响零售业态需求的因素
a. 人均收入水平
b. 消费者需求结构升级
c. 消费者偏好
一种零售业态定位于消费者共性偏好,就拥有广泛的消费者群体而位于消费者偏好的中心; 反之定位于消费者特殊偏好的零售业态,其消费者数量较少。
d. 安全健康消费需要
e. 人口增长与城市发展
城市的发展水平,城市布局变化,城市中心人口外迁至城郊,都引起零售业态的商品结构、服务功能、选址、商圈、规模的变化。
(3)人均收入水平、社会技术水平和产业链是三个最关键的因素。
2. 为什么在农业中家庭经营会大量广泛存在?
【答案】在农业中家庭经营会大量广泛存在的原因:
(1)农业生产特点与家庭经营的关系
①监督问题
要解决激励问题,首先要计算劳动量。只有将农业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劳动与最终的劳动成果及其分配直接挂起钩来,才能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而这只有在家庭经营的条件下才能更好地做到。通过劳动力市场雇佣仍不能解决计量和监督问题。
②决策问题
只有将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决策权分散到直接生产者,农业决策才能灵活、及时、具体,才能取得好的效益。
(2)分工协作与农业家庭经营的关系
农业劳动对象生长发育的规律,决定了农业生产过程中协作的简单性和稀少性。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协作多是简单协作。由于农业生产的大部分作业不能实行严格的分工协作,甚至一些简单的协作也不能取得明显的效果,因此农业生产不适合采用工厂化劳动,而更适合采取家庭经营的方式。
(3)农业技术进步与农业家庭经营的关系
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所采用的农业技术主要分为两类:①机械技术; ②生物、化学技术。在应用上多数农业技术的运用可以由单个人进行、小同类型的农业技术关联性较小、许多农业技术的运用可以小受家庭经营规模的限制,使得家庭经营适合农业技术进步。
(4)家庭的社会经济特性与农业家庭经营的关系
①家庭成员具有利益目标的认同感,使得农业家庭经营的管理成本最小,劳动激励多样 a. 家庭成员间利益和价值取向比较容易趋向一致;
b. 家庭无需靠纯经济利益的激励,就能够保持对其自身的目标和利益的基本一致性;
c. 家庭经营组织具有较持久的稳定性,家庭经营一般具有较长的预期,并能为实现这种预期而长时间自愿地协作。
因此,农业的家庭经营一般无需监督,管理成本几乎是最小的。
②家庭成员在性别、年龄、体质、技能上的差别有利于分工和劳动力的充分利用
家庭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合理分工,在时间上和劳动力的充分利用上都达到了较好的水平: a. 在劳动安排上,平时一人为主,农忙时全家齐上阵,必要时还可雇工,农闲时除照管人员以外,其余均可外出兼业;
b. 在劳动时间被分割的相当细碎的农业活动中,一些闲散和辅助劳动力也得到了充分利用。
3. 理解和分析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合作社理论和主要观点。
【答案】(1)马克思、恩格斯的一般合作社理论
①国家政权对合作社性质的决定作用;
②现代合作社产生的条件是资本主义的工厂制度和信用制度;
③合作社应为公有制;
④生产合作是合作制的主要形式;
⑤合作制是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中间环节。
(2)马克思、恩格斯的农业合作社理论
①对于小农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
②通过合作社改造小农应遵循的原则不是采用暴力,而是通过示范和为此提供社会帮助; ③引导中农、大农入社,逐步消除雇工剥削; 第四,剥夺大土地所有者的土地所有权。
(3)列宁的合作社理论
①合作社的性质取决于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
②合作社适合农民的特点;
③使全体居民都加入合作社需要很长时间;
④国家要从各个方面帮助合作社发展,在经济、财政、银行方面给合作社以种种优先权,单靠农民自身力量发展合作社是不够的;
⑤完成合作化,要进行文化革命。
4. 农村十地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主体的含义是什么? 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答案】(1)土地承包经营主体
①土地承包方土地承包方有两类: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外的经营主体。
②土地发包方
a.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发包方
按照谁所有谁发包的原则,应当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即使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为发包的,并不改变所有权关系。
b.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的发包方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2)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①发包方享受的权利
发包方享受的权利包括:发包农村土地的权利; 监督承包方的权利; 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行为的权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②发包方承担的义务
发包方承担的义务有: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