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于200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
外汇结算账户是指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开立的用以办理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的账户。其开立、使用和关闭按个人账户进行管理。
境内个人作为保险受益人所获外汇保险项下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只能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不可以结汇。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不负连带责任。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从事货物进出口的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权登记备案后,其贸易外汇资金的收支按照个人的外汇收支进行管理。
从事货物进出口的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权登记备案后,其贸易外汇资金的收支按照个人的外汇收支进行管理。